(二)面试
面试命题工作由招聘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面试题目、题本和相关表格由该机构统一印制。面试分值为100分。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本次招聘考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即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在广西人才网百色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县卫健局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名申请材料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准考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面试书面材料,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在广西人才网百色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报县人社局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每个考场县外交流考官不少于30%。面试严格实行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要求。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经县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即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免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技能考核方式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笔试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按实有人数进行体检。
体检人选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百色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具有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7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笔试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才网百色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聘用及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经县委常委会同意后下达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介绍信,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通知招聘单位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相关条款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
2.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二)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三)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1.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人才网百色站(bs.gxrcw.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3.发现报考人员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请尽早诚信报名,尽量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当天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当天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5.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报考规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
平果县卫生健康局 0776-5825368
监督电话:
平果县纪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0776-58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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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果县县级公立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平果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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