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面试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采取100分制评分。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本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总成绩=面试成绩。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招考岗位无笔试面试要求者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选。综合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和适应度等情况(必要时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无合适人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在综合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中心组织到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以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操作、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518366,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8号。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771-251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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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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