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组织实施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云县人民医院拟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的3-5分。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要求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考核方法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凌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审查将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如一个岗位出现2名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通过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等考核择扰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报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考核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
(四)体检。
1.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2.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凌云县卫生健康局报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人选名单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确定后报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3.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4. 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7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5.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核人选确定及方法。
1.考核人选确定: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经体检合格,直接全部入围考核。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限制;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方法。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由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审查的名单确定考察时间并组织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六)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如有多人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岗位则优先拟聘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时间最长的人员),经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百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服务单位(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
凌云县卫生健康局:0776-7616713,传真0776-7615266。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76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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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名额分配计划表
2019年凌云县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凌云县卫生健康局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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