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全县使用人员控制数计划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350名,其中: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计划招聘200名,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计划招聘100名,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50名。具体招聘人员计划详见《隆林各族自治县2018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外县(市、区)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4日至2000年6月4日期间出生);取得初级师以上(含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4日后出生)。
7.医生、护理、医技类人员取得初级师职称及以上(含初级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医学类专业且报考相应岗位的免于笔试直接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8.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笔试)》和《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免笔试)》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发布招聘公告中开始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报考程序【报名入口】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8年6月4日起,可以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相关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上的“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正面证件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