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8年7月10日10:00起。
五、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分值为3分。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区(含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临桂区、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市直单位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区单位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55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应在2018年7月12日上午12:00以前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8年7月13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14日—7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区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发布公共面试公告的时间:2018年7月27日10:00。
(三)缴面试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网上缴面试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纳面试费时间:2018年7月27日15:00—8月2日16:00。
(四)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公共面试、专业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公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网上打印公共面试通知书时间:2018年7月30日10:00—8月3日18:00。进入公共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专业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