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获得条件:
(一)考试成绩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次考试中,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并合格,将颁发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注:此条适用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符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资格证书。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二、申请时间
2015年6月26日9:00至7月13日17:00
三、申请方式
凭报名时获取的个人报考账号和密码登录考试证书申请系统进行证书申请,并等待审核。待证书审核工作结束后,考生再次登陆本系统填写证书邮寄等相关信息后,等候证书发放。
四、申请及审核流程
五、证书审核时间
2015年7月14日9:00至7月3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