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市直有关单位,市属院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200号)、省“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福建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4〕1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具体问题请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23142,传真:8247881,电子邮箱:smsrfb@126.com。
三明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4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含林业、畜牧水产、水利等)、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美丽三明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2014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12个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畜牧水产、水利等)、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统筹做好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以及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美丽三明”贡献力量。
四、宣传动员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市属院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并协助做好报名毕业生考核工作。
五、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近年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三明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服务单位所在乡(镇)、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1月下旬至3月上旬)
2月28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将本地教育、农业(含林业、畜牧水产业、水利等)、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汇总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市“三支一扶”办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报经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于3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3月10日-3月31日)
1、报名时间。3月10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2014年市级“三支一扶”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到各县(市、区)公务员局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先用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并于3月31日前把有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寄到各县(市、区)公务员局。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要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认真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和《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表》。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派遣资格。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4月1日-4月15日)
1、资格审查。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三支一扶”办核准,审查结果将通过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网址:qstp://www.smsgwyj.gov.cn/)和各县(市、区)公务员局网公布。
2、院校考核。院校按照《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办法》,审核报名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并填写考核意见;二是按照《三明市2014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毕业生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给毕业生评分。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毕业生,需附学校及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确定体检人选(4月16日-5月20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在院校考核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届时将通过三明市公务员局网和各县(市、区)公务员局网公布体检人选名单。5月底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
(六)公示(6月上旬)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后在三明市公务员局网和各县(市、区)公务员局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七)岗前培训和派遣(6月底前)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签订“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家、省、市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含林业、畜牧水产业、水利等)、农村、教育、卫生、扶贫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基层工作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应认真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请毕业生及时关注三明市公务员局网和各县(市、区)公务员局网通知。
派遣工作结束后,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将确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单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