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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甘肃三支一扶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4-05-20 17:46: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三)有关要求

    1.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2.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3.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四、考试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考试时间

    2014年7月12日, 9:00—11:30。

    (四)其他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五、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初选和体检

    1.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三)审核、录取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逐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审核。

    “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前要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人员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安置上岗及待遇兑现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组织岗前培训,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报名咨询电话:考生可通过《2014年选拔8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的人社部门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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