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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4-05-20 17:54: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四、指标分配及选拔办法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向各市州分解下达选拔指标。指标分配继续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兰州新区倾斜。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一周前向县(市、区)分解指标。但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某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可不向县(区)分解,由市(州)统一保留,在全市(州)范围内录取。

    兰州新区的选拔指标将根据新区的需求和报考人数,在兰州市总指标中单列下达,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

    (二)选拔办法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各市(州)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以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五、组织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招录方案等有关信息;宣传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的有关政策。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2.报名地点

    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14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6)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

    4.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4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甘肃省2014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同级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5.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他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县(区)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6.报考甘南藏族自治州基层岗位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7.《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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