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管委会于2014年9月15日在柳州人才网发布了招聘信息,现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并补充发布岗位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政局工作人员3名,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记录。
(一)财政局
岗位一(财政投资评审人员2名;其中安装造价人员1名,房建或市政专业人员1名)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全区统考颁发的造价员证人员,造价师证并参加过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评审。
岗位二(政府采购管理人员1名)
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招投标法规、熟悉政府采购流程,具有一年及以上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经验;(具有2年及以上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社会事务局
有汽车驾驶执照C证,年龄30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有专业特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岗位一(民政工作人员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法律、经济、社会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有民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二(水利工作人员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均可;有水利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人员):获聘者将与新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按新区聘用人员工资80%支付,试用期满后,执行新区财政局财政评审人员工资待遇,即50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及社会事务局:获聘者将与新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按新区聘用人员工资80%支付,试用期满后,参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即月工资为2500元,并按照相关政策缴纳五险,年终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绩效奖励。
四、工作地点: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新柳大道官塘工业园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填写《柳东新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接收邮箱:ldxqrsj@126.com(请注明姓名+所学专业+应聘岗位)
联系电话:0772-2671054
(原标题: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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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新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柳东新区人社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