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有关规定,四川省文化厅拟公开考核招聘99名工作人员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柳金路星艺大道366号 | 培养舞蹈、影视、设计、动漫、音乐教育等高、中等专业艺术人才;成人培训、业余辅导等。 |
四川省文化馆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营门口路4号 |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指导、调研全省文化馆、站业务工作,培训全省文化馆、站业务干部,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资料,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等。 |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洗面桥街11号5楼 | 以艺术科研为核心,开展综合性的戏剧、音乐、舞蹈、民族民间文化、美术等研究;文艺理论、文艺评论和文艺比较研究;四川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各类艺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护、开发、利用和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
四川省曲艺研究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老东城根街8号 | 曲艺艺术表演、传承、保护、研究。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见《四川省文化厅2014年度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国家公务员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详见《四川省文化厅2014年度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4年10月14日至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四川省文化馆:
2014年10月14日至15日;
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