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5年,重庆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选聘计划,详见《2015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团干部),有培养潜质。
3.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 学习成绩优良。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5.截止2015年8月23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3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3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7.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户籍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24日10:00至8月30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附件1),慎重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只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合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和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于9月中下旬在重庆市主城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2015年9月下旬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五大功能区”布局,分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三个区域(附件3)划定。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区县选聘指标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若进入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审查。2015年10月中旬,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研究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书面证明,《2015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4,请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制定面试方案并牵头组织。报考区县于资格审查次日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报考区县资格审查部门于面试次日,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同时,报考区县委托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六)调剂
选聘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原因出现较大缺额时,可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组织面试、体检、考察。(七)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hrss.gov.cn)、七一网(网址:www.12371.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网址: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填写统一印制的选聘通知书,将选聘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报到。相关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与报到的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村工作。
四、政策待遇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重庆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具体政策待遇如下。
(一)身份
重庆市2015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二)聘期
大学生村官3年为1个聘期。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续聘原则上不超过1个聘期。
(三)岗位
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任为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
(四)补贴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聘任期间,所在区县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七项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五)出路
1.2018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2015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聘)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人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上述定向招录(聘)。
2.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
3.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5.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经重庆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政策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对任满1个聘期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任为大学生村官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录用(聘用)后试用期1年;任满1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1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五、纪律要求
各有关区县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选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不同情况对有关考生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参加相关考试等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咨询
涉及选聘政策及选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624)。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电话:023—63896185、63896553)。
(二)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以村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