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文秘学,新闻学及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限制。
(三)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有较强综合文稿写作能力,且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流程。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学历证书扫描及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发到我局邮箱:gbyj4258295@126.com. (发送材料请注明“招聘报名材料”字样)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联系电话:0775-4258295。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由港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其本人。
3.组织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港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签到。面试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港北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五、相关待遇
(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
(二)按规定缴纳五险,其他具体事宜面谈。
(三)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人员标准发放。
(四)在本局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六、其他事项
招聘的编制外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期工资待遇(含五险)按照港北区机关单位同类聘用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港北区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人:韦明霞,联系电话:0775-4258446,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达开路西侧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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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原标题:港北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bq.gov.cn/gsgg/t16845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