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青秀区人社局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待遇
纳入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二)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交的各类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09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粟老师、0771-582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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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5581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