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类别
交通执法协管员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重正常,无特殊缺陷,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
(三)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 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热爱交通执法事业,交通管理、法律法学、警察、文秘、会计等专业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需填写、提交《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也可现场提交报名。报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万路31号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邮箱地址:fcgjtzf@126.com。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任台芬,联系电话:0770-2823685。
(三)资格审查
由单位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
获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录用程序和薪资待遇
(一)录用:经研究确定录用见习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二)待遇:对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给予1810元/月的基本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如本单位有岗位需求可优先聘用。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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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11月23日
原标题: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收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98aff3b8-c385-4606-8707-02c9072688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