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共8名)
(一)聘用:聘用金属非金属矿山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需要有矿山开采注册安全师资质,年龄45周岁以下;聘用采矿工程师1人,需要有采矿工程师资质,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招用:招用办公室文员2名(文秘专业,安全生产院校毕业生优先)、财会1名(有会计资格证书或从事企业财务工作经验)、市场营销员1名(财经类院校毕业生)、矿石化验员1名,司机1名(年龄50周岁以下),其他职位年龄40岁以下,有特长的人员适当放宽。
二、要求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有敬业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公司组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采取公开面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tsky800@163.com)
3.报名地点: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现公司销售部,自然资源局大院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由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招用
公开聘用招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应聘人员或应招人员经聘用(招用)后,由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聘(受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聘(招)人员各执一份。本次聘用招用的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由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月薪3000元。招用人员试用期月薪:1600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月薪4500元,年终绩效工资与本公司同等级职员同等待遇;招用人员按县政府审批的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教育学历工资、职称(技师)工资、职位工资、工龄津贴等组成。以新入职人员按岗位最低要求计算:①大学专科学历1920元/月,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取得助理工程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2480元/月。
本简章由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1—3529590
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