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参加2021年5月22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二)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面向在防城港市服务期满(以各服务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三)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岗位。面向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我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
(四)定向面向上思县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须连续担任上思县村党组织书记满3年且在岗。
(五)定向面向脱贫户家庭人员招聘岗位。面向上思县脱贫户家庭人员,须持户籍所属乡镇及县扶贫办出具的脱贫户家庭人员证明。
(六)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64个岗位共计划招聘75人。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4月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