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方式。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个别岗位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其面试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的岗位,其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商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东兴市各招聘单位需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拟于2021年8月中上旬进行。.
面试资格复审地址: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兴市东兴镇广场路11号)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③报考专项招聘“两委”干部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两委”干部任职3年以上且在岗,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有关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2021年8月中下旬。
6.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7.面试成绩
(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分值各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无需提供)参加面试。
9.面试费用。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 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原则上本次招聘新进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八、工作职责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设置。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0-6260036(招聘政策咨询),0770-3235192(报名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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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度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原标题:2021年度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dfa9c420-4222-45c7-bdcd-61f9115f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