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加分分数)÷2 。
八、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并列时,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仍然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按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的确定人选;再次并列的,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也可以到所在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九、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我办将于5月上旬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其他
(一)面试公告发布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个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根据单位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核体检同上。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
十四、本公告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计划表》
贵港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60560
桂平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3325216
平南县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7867700
港北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58050
港南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91715
覃塘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861026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775-4561336
监督电话:0775–45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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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原标题: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xgg.gov.cn/tzgg/t84324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