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2天(4月11日-12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匹配的岗位,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除此以外的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及以上方可申请开考。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和中小学教师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须于2021年4月18日18:00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4月20日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9:00。
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七)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