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比例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放宽县(市、区)事业单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具体按如下办法确定:
(1)驻地在县城(城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属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可根据当地空编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2)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可以开考。
(3)市及县(市、区)定向招聘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1的,可以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可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4月20日8:30—17: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资格审核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可于4月20日8:30—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不开考岗位考生网上改报岗位时间:4月20日8:30—17:00。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1年7月上旬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6.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玉林市人社局根据全市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不设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二)体能测评(部分岗位需要)
体能测评时间:面试前。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市直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核,报考县(市、区)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3)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广西范围以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4)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部分报考岗位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详见计划表):
(1)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
(3)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证明材料;
(4)退役证明材料;
(5)脱贫户家庭人员证明材料;
(6)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入围面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内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确定面试人选及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下旬。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下旬。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7月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