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系统队伍建设, 我县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20名。为了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兴业县公安局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 月 18日至2003年 4月18 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 4月18 日以后出生)(详见计划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2021年兴业县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内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8日-4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兴业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石南派出所大院内) 。
3.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报考定向随军家属岗位需提供其配偶工作证件原件、复印件和随军审批表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
5.报名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因当前疫情原因,前来报名的考生需戴口罩。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其中驻军兴业县直部队单位军官未就业随军家属的资格审查具体由兴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计划》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由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二)发布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合格。定向随军家属岗位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需要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小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公告栏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九、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疫情期间按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进行。
咨询电话:0775-3768057(兴业县公安局政工室)
0775-3910921 (县人社局就业和人才管理股)
监督电话:0775-3766619(兴业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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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面向随军家属岗位s.docx
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s.docx
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s.xls
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原标题: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84197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