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本次考试是全区统一报名、考试,为确保本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报考县城、乡镇事业单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以《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为准。
(七)其他说明。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地必须为柳州市(含五县,下同);定向招聘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岗位,限柳州市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报名;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人员的岗位限柳州市的脱贫户家庭人员报名。
2.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区、开发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有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事业单位,可以视情况与获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7月31日(含31日,下同)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使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已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直接考核入编人员,以及聘用后辞职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
(7)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天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在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核减招聘人数开考。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核准不足比例开考,原则上不得低于1:2,以下岗位的招聘,可以按1:1核准开考:
(1)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的岗位,或工作地点设在以上县域的岗位;
(2)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或长期在野外工作的岗位;
(3)招聘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
(4)招聘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
(5)县、区、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以下级别公共卫生机构,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列入2021年柳州市(含县、区按规定自行建立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岗位,和列入2020年度急需紧缺目录但未招聘成功的岗位;
(7)2020年度招聘因不足比例取消招聘,本次招聘仍然不足比例的岗位。
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并且已经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如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下同)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注意:改报须重新缴费,缴费时间8:30-19:00)。所有报名工作结束后,改报不成功(含不改报的)的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以及改报成功重复缴费的考试费,将按原缴费路径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