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要求,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进入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和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招聘机关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核,现确定135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单位及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根据公开招聘计划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的岗位,面试工作及标准等以该县区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时间:2020年9月16日-18日。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地点:各招聘机关(具体地点见《公告》中《2020年度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联系方式”栏的“邮寄材料地址及邮编”项)。
(二)面试资格复审核验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包含: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面试
(一)面试组织形式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含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面试职位】
(二)面试测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报考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当日的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的候考、面试时间及面试规则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面试地点: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
四、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五、开展体检、考核工作
(一)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按要求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市直单位招聘岗位体检工作拟定于9月26日开展,具体以体检通知书为准。县区招聘岗位体检工作以该县区体检通知为准。
(二)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各招聘机关,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核验合格的考生方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7︰20到达相应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相应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当天16︰30前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的,可于2020年9月21日上班时间凭相关证件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
七、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凡涉及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774-513658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4-5136517(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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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t62036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