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他岗位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方可申请开考,以下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1)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2)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19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岗位;(3)招聘硕士的岗位、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和十级以上的岗位;(4)招聘岗位为该行业、地区急需紧缺的岗位。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城区、新区的主管部门是同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同)须于2019年4月22日12:00前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下同)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26日9:0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所有报名工作结束后,改报不成功(含不改报的)的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将退还回原缴费卡。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审批程序见附件2)。
(二)缴纳考试费时间
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至4月19日17:00时。
(三)下载报名表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且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系统会生成报名表和准考证电子文件,请及时下载该电子文件并妥善保存。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
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考生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笔试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附件3)对应内容(本次统一招聘考试不使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笔试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科目满分50分。
(三)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报考岗位没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3;报考岗位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3+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6月底前)。
报考人员可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19年6月底前)。
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不作合格分数线要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3.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19年6月底前)。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4.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底前)。
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请进入名单的报考人员,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落款时间以及辞职证明上单位同意辞职的时间也必须在这个时间),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特别提示: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相关部门盖章方为有效证明。
5.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