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范围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8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防城港人才网(www.fcgsrc.com)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31日(工作日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区分局办公室(地址: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国土局办公楼一楼> )。
4.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原件核验后退还)。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