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报考岗位没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3;报考岗位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3+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笔试合格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之和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加分分数)÷2 。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照顾加分。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笔试部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1)不实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实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面试合格成绩
想了解更多有关2018广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请访问广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或关注启仕教育网(微信:qishijiao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