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4.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开招聘职务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5月30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纪检监察网(www.gxjjw.gov.cn)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信函邮寄报名)
现场报名期限: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至2018年6月7日(星期四),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快递报名期限: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至2018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6:00时止(以我委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号自治区纪委组织部604室
邮 编:530021
咨询电话:0771-5568533
监督电话:0771-5586590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见附件2),须所在人事主管单位在“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果没有单位则注明无单位;
(2)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
(4)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份、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2份。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注意: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应聘人员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