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考纪律
(一)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6.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7.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8.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9.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10.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的;
11.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12.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13.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14.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15.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16.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17.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8.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19.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2.发现报考人员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详见百色市2018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6-2841758
技术咨询电话: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0776-2685106
监督电话:
中共百色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0776-2881981
原标题:百色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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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百色市2018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