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8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
(八)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应具备: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