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 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2年4月3日至2000年4月3日期间出生)。
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1977年4月3日以后出);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或随军未就业家属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1972年4月3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招聘岗位,可以放宽到50岁(1967年4月3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定。
2.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招聘岗位,须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须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8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内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2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18年4月3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
(三)市直、各县市区单列定向招聘其辖区内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必须符合《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贵政发〔2015〕1号)的规定。
(四)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仅限于在贵港市辖区内服务期满2周年(服务期限截止2018年8月31日)且在岗或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五)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名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5),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事业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上报贵港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由贵港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8:30—4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填报要求和上传相片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grs.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www.ggrsrc.com)单击链接 “2018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入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在报名前应请仔细阅读附件4《广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书》。特别提醒:需要先注册然后才能登录,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时,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照片后方可上传。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报考须知和《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见附件2),于2018年4月12日17:00前直接送达或传真给资格审查单位。学科与专业的类别可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