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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广西钦州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5人公告

    日期:2018-04-03 18:40:27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南区政府批准,2018年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3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5人。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8日-2000年4月8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2年4月8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含高中)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8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综合类岗位 30个、名额35个(岗位表一),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14个、名额16个(岗位表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4个、名额4个(岗位表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8:30—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广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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