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12名。
二、招聘职位:城市管理协管员。
三、招聘范围
(一)复员退伍军人;
(二)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来宾市各县(市、区)户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2000年4月3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含大专)毕业证及退伍证(近五年内退役士官士兵);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综合执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扫描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退役士官士兵)、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的扫描件以及填写《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插入近期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379082377@qq.com邮箱(压缩打包注明XX报名材料,如:张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六、招聘程序
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试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察范围是:与城市管理有关的知识。
面试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招聘的协管员待遇为:每人每月2500元(含“五险”单位个人缴纳部分)。
(二)经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括培训期),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则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协管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八、咨询电话:陆主任: 0772-4231203
原标题:招聘快讯: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协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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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名表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