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项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大纲》中已经明确了各个考试类别适用的岗位类型。各考试类别,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及所需能力等要素确定。
(二)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应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三)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符合《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的有关规定。各市的招聘公告中要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四)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的有关工作可按照《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执行。
(五)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意见》(桂政发〔2015〕40号)文件要求,各市应拿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计划的10%,用于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各地事业单位专设残疾人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各市在发布招聘公告、制作考生准考证、公布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培训监巡考人员时均应强调:“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其他未尽事宜,须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并在各市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公告中予以明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张亚军,0771-5880835,1397****680
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罗 玮,0771-5866713,1810****289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试卷预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