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桂人社发〔2018〕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1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设区市(以下简称“市”)以下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探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模式,继续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继续为各市提供统一网上报名平台服务。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各市、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以下情形应结合实际情况安排: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计划通过简化程序,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或考核进行公开招聘的岗位,由各市自行组织实施。招聘计划可与本次公开招聘一并制定,单独列表,也可由各市另行部署。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院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不纳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三)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核定的聘用教师控制数,原则上与实名编制实行统一的招聘方式。其中,教师岗位不纳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教辅岗位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纳入本次招聘范围。使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应在公告或招聘计划表中注明岗位类型。
(四)市属高等学校、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领域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非实名编制招聘岗位,可以纳入本次公开招聘,在公告或招聘计划表中注明岗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