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县聘临时工)。
一、招聘数量和职位
1、 招聘数量:21名
2、 招聘职位:那坡县打私协管员、平孟边防检查站辅警、
平孟检验检疫办事处协检员。
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17>2号)执行(除标注特殊岗位除外)。
2、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