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若干规定》(蒙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的需要,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经研究决定,以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2018年蒙山县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六)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专业要求:见附件;
(八)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2月5-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三)报名地点: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六、招聘方式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招聘方式:经报名 “双向选择”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报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直接面试招聘。各用人单位审查报名者专业时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二)提交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8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表上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如岗位进入考核的阶段的是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蒙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否则算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