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称“自治区高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1 〕 155 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 桂人社办发〔 2013 〕 135 号 )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7 〕 19 号)等 有关规定 , 经研究决定,自治区高管局 5 家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200 名,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自治区高管局直属南宁、柳州、百色、桂林、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 2018 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 200 名,工作单位为全区各县(区)、乡(镇)高速公路沿线的基层路政执法大队,大队实行驻勤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1 。
三、招聘 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并服从工作调配;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
6.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1 )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3.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