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8年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河人社发〔2017〕131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现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3人,其中:①教师类10人;②卫生类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择业期内毕业生;
3、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