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待遇
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相应给予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
1.编内引进的,在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相应给予安家住房补贴、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
对相应岗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县财政分别给予7.5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2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
引进到乡镇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县财政给予3.6万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引进到乡镇的其它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县财政给予1.8万元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其中曲樟乡、沙田镇给予3.6万生活补助(按月平均发放)。3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
2.编外引进的,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对相应招聘岗位的硕士和专业技术七级以上人员以及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相应给予生活补助、安家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1)博士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人员:
①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17.5万元,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②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2)硕士和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人员:
①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12.5万元,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②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3)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的生活补助按编内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相应的生活补助执行。
(4)通过编外引进的人才在聘期内入编的停发生活补助,安家住房补贴按我县编内引进金额标准予以补足。
3.编内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探亲假按我县现行政策执行。编外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配偶在广西境内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20天的带薪探亲假;配偶在广西境外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30天的带薪探亲假。
三、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18806。
原标题:合浦县公开引进2018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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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合浦县公开引进2018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编内部分).xlsx
附件2:合浦县公开引进2018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编外部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