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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广西百色市公安局处突应急中心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日期:2017-11-06 09:29:49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为满足百色市公安局处突应急中心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规定,百色市公安局处突应急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处突应急工作。

    (三)退役士兵、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8—2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工作性质为处突应急且需要昼夜轮岗值勤,劳动强度及工作危险性大,适合男性。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7年11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公安类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专业详见附件2。

    (四)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百色市公安局处突应急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6)现役军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校学生。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五年的。

    (8)已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原报考职位(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

    (9)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10)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11)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12)有过吸毒史的。

    (13)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14)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1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6)其他不适合本岗位聘用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辞职、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为1999年11月6日至1991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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