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可在广西人才网登陆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1月3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xgssyzp2017@163.com进行面试确认。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面试,报考单位:XXX,岗位代码XXX”。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新的联系方式。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11月3日17时前传真至0771-5869821或发送扫描件至gxgssyzp2017@163.com。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7年11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收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710230,传真号码:0771-5869821。请在邮件封面外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XXX”。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其他材料:对报考有户籍或生源地条件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已从家庭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仍提供原迁出户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上述邮寄材料均为复印件,招聘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则说明材料已经收到。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地址和路线图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