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及考核
(一)面试
本次招聘对象均为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现场组织面试。
1.面试在招聘会现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会现场公布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达不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术、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