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人〔2006〕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计划面向社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 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融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共设7个岗位,拟招聘21人(详见附件:《2017年融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二》以下简称《条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