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局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保洁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人社发〔2012〕2号)、《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环卫保洁员13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和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要求:1.男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2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2.女在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即为:1975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9月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县住建局环卫站联系,联系电话:0778—581455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17:00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建丰北路202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1.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为9月11日,地点大化县住建局;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4.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