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地点:(待定)。
(四)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由市扶贫办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聘期3年(含2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全部安排到村级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本次招聘的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靖政函[2015]490号)文件的本市国土执法大队协管员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2000元,由市财政负担。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
(五)由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参保费用单位负担部分每月754元由市财政负担,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被聘用人员在村工作满勤的每月给予补助500元。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经市扶贫办合同期满考核,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可办理续聘手续。
十、本方案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扶贫办综合股 0776—6211870
原标题:靖西市扶贫办招聘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靖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