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计算机专业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递补,并按流程进行体检。
体检地点在广西南宁市,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考核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