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18日10:00至9月23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解决。
(六)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100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设在广西南宁市,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于2017年10月中旬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同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0月中旬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2.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广西人才网进行公布。
调剂结束后,调剂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确认。
2017年10月中旬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告中载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入围面试最低笔试分数线、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考核(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
面试公告发布后,进入面试的考生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递补面试人选。已经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出现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时,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需要递补人选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调剂人选名单的不得参加递补。
5.面试资格复审。
(1)邮寄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面试公告要求将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对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试。复审地点在广西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在广西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