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笔试部分)》的有关规定,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2017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笔试部分)》的规定,经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此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5分(含105分,不含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
根据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费丽等439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属特殊岗位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1日、7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共6个工作日。
(二)地点: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事股(扶绥县新宁镇扶绥大道10号,电话:0771-7510969)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含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在职在编人员需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此外,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特岗教师)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签订的合同或服务证书,以及服务期年度考核表。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7月31日前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予以取消招聘资格。
(三)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需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原标题:2017年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笔试部分)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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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7年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笔试部分)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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