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依据
蒙山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面试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若干规定》(蒙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及《梧州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方案执行。
三、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面试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面试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拟面试人员名单(附件)。五、面试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政务信息栏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落实面试的相关事宜。
(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8:30点开始。
3.面试地点:蒙山镇第二小学
(三)面试分数计算办法
1、面试试题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考场面试全部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待整个面试考场所有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再集中考生当面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面试要求
(一)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蒙山县2017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7年7月19-20日,地点:蒙山县人社局一楼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774-6289411。须本人亲自领取,不准代领。
(二)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考生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考场参加面试。(详见《考生面试须知》)
(三)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七、有关问题要求及处理办法
(一)对不按时到达考场候考室进行签到和参加抽签的面试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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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梧州市蒙山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拟面试人员名单
原标题:2017年蒙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公告
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5日